知识产权许可,是指许可方将所涉知识产权授予被许可方按照约定使用的活动,简称许可。
分为三类: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已使用该项知识产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签订许可证合同的利。
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但仍保留许可方已实施其知识产的利。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的使用,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已在内,均无使用该项知识产。
作用: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提高知识产权收益能力,减少、降低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经济与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特许经营合同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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